关于开展满 “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5日 13:12  点击:[]

老师们:

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是教师一个光荣里程碑,为弘扬教书育人的高尚品格,进一步增强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学校将对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从事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或从事学校工作满30年的在职教职员工颁发荣誉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2017年8月31日,从事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或从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满30年的在职教职员工。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于6月19日前将电子表发黄生邮箱:3681541@qq.com。发邮件后请QQ或短信告知,以免遗漏。

(二)学院填写《“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职工”汇总表》(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于6月20日报人事处。

已满三十年教龄的在职教师或在学校工作已满三十年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之前如未申报,亦可在此次一并申报,学校将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62769782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职工”申报汇总表.xls

 

外语学院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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