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新途”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2014年11月19日 11:31  点击:[]

 

一、新途奖学金的设立及管理

 

为了进一步深化新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的校企合作,鼓励青年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重庆新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决定设立 “新途”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共计伍万元,拨付方式:自2009年起2018年止每年拨出0.5万元人民币给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

 

“新途”奖学金的管理由重庆新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新途”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该项奖学金的重大问题。

 

“新途”奖学金的具体工作由外语学院学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其经费由学生工作小组单独建帐,专人管理,每年年终向“新途”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开支情况,并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条件不具备时,宁缺毋滥,空缺名额所剩资金留存学生工作小组,转第二年度使用。

 

二、评定范围及名额

 

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新途”奖学金针对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而设,每年评选5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

 

“新途”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四、申报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旷课,无违纪行为。

 

2.专业技能强,好学上进,原则上曾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3.家庭贫困及参加校级、市级、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五、评定办法和评定、表彰时间

 

“新途”奖学金的评定,由本人申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新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人事部门复审,“新途”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最终确定并举行颁奖仪式。

 

“新途”奖学金每学年11月评选、表彰一次,获奖者由新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的领导颁发经双方联合签章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其“新途”奖学金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鼓励政策

 

作为对受奖学生的鼓励,重庆工商大学优先推荐他们到新途进出口贸易公司就业或实习,新途公司将优先从受奖学生中招录员工。

 

本办法从200911月起试行。解释权归属“新途”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新途”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09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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