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近日收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职改〔2014〕23号文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教育系统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学习文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一、市教委换届调整各评委会推荐范围
(一)重庆市高校教师自然科学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在渝普通本科院校。
(二)重庆市高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在渝普通本科院校。
(三)重庆市高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在渝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民办高校)。
(四)重庆市高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在渝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民办高校)。
(五)重庆市高职高专、成人高校(中专研究员)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在渝普通本科院校(含在渝军事院校),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市教科院,市级行业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等。
(六)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原中学研究员级教师评委会)。推荐范围: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所属职业中学、普通中学,在渝高等院校,市教科院,市评估院,市教委直属中学,西南大学附中等。
(七)重庆市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所属职业中学、普通中学和教研机构、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机构,在渝高等院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市教科院,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市教委直属中学等。
(八)重庆市教育系统社会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所属教研机构,在渝高等院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市教科院,市评估院等。
(九)重庆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范围: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所属教研机构,在渝高等院校,市级行业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科院,市评估院等。
二、市教委换届调整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师德师风好,办事公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曾参与各级各类评委会(评审组)的工作,比较熟悉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相关政策,有一定的评审工作经验。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原则上任正高(或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高校原则上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及以上的专家,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的应具有博士学位。近3年内将退休的(包括延退专家、退休后到民办高校任职任教专家)原则上不推荐。
(三)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突贡专家、长江学者、两江学者、特贴专家、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首批人选、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巴渝学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优先推荐。
(四)高等院校校级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原则上须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且不超过现任校级领导职数的三分之一。
(五)符合推荐条件的原12个高评委专家须重新推荐。
三、填报表格及时间要求
(一)请最迟于2014年4月24日前由部门集中将以下两个表格报送至厚德楼5014办公室。
1、《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1)
2、《重庆市XX系列XX专业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成员推荐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2)
以上两个表格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16146832@qq.com。
(二)填写表格注意事项
已经是学校中级专业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且申报市教委评审专家的,填写《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审批表》(附件1)时,“申请参加何系列或专业评审工作”栏目严格按照前文所列市教委9个高评委全称填写,不申报市教委评审专家的,此栏目填写为“无”。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审批表》
附件2:《重庆市XX系列XX专业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成员推荐名册》
联系电话:62768208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