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7〕16号)文件精神,外语学院全面、客观、公正、细致地审查学生提交的成果和对应的申请,现将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公示期间(2016年06月20日-06月23日上班时间)若对认定学分有异议,请直接致电外语学院教务办电话:62768060,王老师。
附件:外语学院创新创业学分学院审核结果统计公示表
外语学院
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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